您当前的位置:民族宗教
通许县坚持四项制度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
发布时间:2011-7-20 17:32:51

       近年来,通许县坚持四项制度,做好民族宗教工作,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。一是信息预警制度。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县、乡、村三级网络作用,多层次,宽渠道收集信息,及时做好分析预测。二是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。坚持每月从村级开始,自上而下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开展一次认真排查,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,根据问题的大小轻重,责任到人,及时处理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三是突发事件应对制度。建立了由统战部牵头,民族宗教、政法等部门参与的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对小组,按照“快、稳、实”的要求,处理突发事件。“快”,就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控制局面,了解情况,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,避免事态扩大;“稳”,就是坚持正面引导,注重疏导,保持稳定局面;“实”,就是弄清性质,分清是非,实事求是,依法处理。四是与民族宗教上层人士联系交友制度。建立县级领导和统战部门的领导与民族宗教联系交友制度,通过加强与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联系交友,充分发挥他们法律法规义务宣传员、民族宗教纠纷协调员、民族团结监督员、科技致富带头人的作用,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。